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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舞龙舞狮(成年组)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9/7/17 16:25:38 来源:本站 阅读:

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舞龙比赛(成年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2019年7月16日—7月17日
二、竞赛地点:石林县双龙广场
三、竞赛项目:
(一)舞龙规定套路。
(二)自选套路。
(三)障碍赛。
(四)竞速赛。
(五)全能。
四、参加单位:
昆明市各县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昆国家、省、州、(市)部队、武警,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体协、俱乐部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五、参加办法: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单位根据条件报一队或者两队(男女不限)参加。舞龙队17人组成,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14人(其中4人为鼓乐手和替补)。
(三) 比赛时必须持昆明市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驻昆证明到赛区验证。
六、运动员资格:
1、以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总则和补充通知为准。
3、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保险。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4、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中国舞龙竞赛规则》。
(二)舞龙规定套路采用中国龙狮运动协会颁布的第三套规定套路执行。舞龙竞速赛、障碍赛采用2011年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审定的竞赛方法和规则执行。
(三)采取一次性抽签,排定出场顺序,比赛决出成绩;自选套路比赛按规定套路成绩由低到高排序进行预、决赛。
(四)规定套路、自选套路要求在7-9分钟内完成。
(五)规定套路、自选套路、竞速赛、障碍赛四项成绩相加为全能比赛成绩。
八、竞赛器材
舞龙规定套路的龙珠、龙头、龙身由大会提供。舞龙自选套路的龙珠、龙头、龙身自备,亦可采用大会龙,但必须符合舞龙竞赛规则的要求。
九、报名及报到:
1、于2019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时将参赛人员电子及纸质报名表、相片(成年组参赛运动员需提交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二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及单位证明各一份)办理报名手续,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报名。如遇特殊情况经审查合格后,可做适当更改。
2、各队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者,在代表团总分中扣减10分。
3、各运动队于比赛时间前两天到赛区报到。
4、各单项裁判员报到时间按各单项裁判员聘请函执行。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规定套路、自选套路、障碍赛、竞速赛、全能均录取一、二、三等奖。
(二)一、二、三等奖分别按参赛代表队总数的30%、40%、30%录取。
(三)一、二、三等奖分别按9、7、6分计分。
十、体育道德风尚奖:
设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裁判员:
仲裁委员,正、副裁判长和部份裁判员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聘请选派,其余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二、经费:
1、参赛经费自理。
2、每队交报名费500元,个人参赛者交50元。
十三、申诉
1、申诉按《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则执行。
2、如需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并交纳申诉费500元后,方可受理。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舞狮比赛(成年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2019年7月16日—7月17日
二、竞赛地点:石林县双龙广场
三、竞赛项目:
传统舞狮
可以是南狮、北狮、或有地方特色的各类狮
四、参加单位:
昆明市各县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昆国家、省、州、(市)部队、武警,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体协、俱乐部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五、参加办法: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单位根据条件可报一队或两队参加。舞狮队10人以上组成,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8人以上(其中4人为鼓、乐手和替补)。
(三)比赛时必须持昆明市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驻昆证明到赛区验证。
六、运动员资格:
1、以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总则和补充通知为准。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保险。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4、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龙狮协会2011年审定的舞狮竞赛办法和规则执行。
(二)采取一次性抽签,排定出场顺序, 比赛决出成绩。
八、竞赛器材
由各参赛队自备,比赛时器材的布置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九、报名及报到:
1、于2019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时将参赛人员电子及纸质报名表、相片(成年组参赛运动员需提交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二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及单位证明各一份)办理报名手续,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报名。如遇特殊情况经审查合格后,可做适当更改。
2、各队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者,在代表团总分中扣减10分。
3、各运动队于比赛时间前两天到赛区报到。
4、各单项裁判员报到时间按各单项裁判员聘请函执行。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录取参赛代表队总数的30%、40%、30%录取。
(二)一、二、三等奖分别按9、7、6分计分。
十、体育道德风尚奖:
设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裁判员:
仲裁委员,正、副裁判长和部份裁判员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聘请选派,其余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二、经费:
1、参赛经费自理。
2、每队交报名费500元,个人参赛者交50元。
十三、申诉
1、申诉按《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则执行。
2、如需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并交纳申诉费500元后,方可受理。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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