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中国象棋比赛(成年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2019年7月19日—7月21日
二、竞赛地点:石林县老年大学
三、竞赛项目:
1、男子:团体赛、个人赛;
2、女子:个人赛;
3、男女总团体。
四、参加单位:
昆明市各县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昆国家、省、州、(市)部队、武警,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体协、俱乐部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五、参加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1人。
2、总团体由三名男子运动员和一名女子运动员组成,男子团体由三名男子运动员组成。
3、比赛时必须持昆明市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驻昆证明到赛区验证。
六、运动员资格:
1、以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总则和补充通知为准。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保险。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4、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
七、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
2、男子组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轮次视参赛人数另定;女子组视参赛人数另定。
八、报名及报到:
1、于2019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时将参赛人员电子及纸质报名表、相片(成年组参赛运动员需提交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二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及单位证明各一份)办理报名手续,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报名。如遇特殊情况经审查合格后,可做适当更改。
2、各队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者,在代表团总分中扣减10分。
3、各运动队于比赛时间前两天到赛区报到。
4、各单项裁判员报到时间按各单项裁判员聘请函执行。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并按9、7、6、5、4、3、2、1计分。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
十、体育道德风尚奖:
设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裁判员:
仲裁委员正、副裁判长和部份裁判员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聘请选派。
十二、经费:
1、参赛经费自理。
2、每队交报名费200元,个人参赛者交50元。
十三、申诉
1、申诉按《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则执行。
2、如需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并交纳申诉费500元后,方可受理。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象棋比赛补充规定
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
二、本次比赛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进行7轮比赛。
三、比赛用时:每方运动员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超时判负。
四、自然限着:本次比赛自然限着为“四十回合”,须向裁判员提出后计算,着数由提出方计数,并由对方确认。其中“将军”计有效着数七着。
五、违反行棋规定:第一次出现者判犯规,再次出现则判负。
六、迟到时限:当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运动员逾10分钟未到场就坐者,按弃权论。
七、录取名次:录取名次不并列。根据个人积分排列名次。如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对手分、累进分、胜局、犯规、后走胜局、积分逆减。再相同者抽签决定。
八、赛场纪律:
1、赛场内严禁吸烟。
2、运动员请关闭通讯工具。如在比赛中发出声音者,判犯规一次。如接打电话则直接判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