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气排球比赛(成年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2019年7月16日—7月18日
二、竞赛地点:石林县综合训练馆二楼
三、竞赛项目:
男子5人制气排球。
女子5人制气排球。
四、参加单位:
昆明市各县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昆国家、省、州、(市)部队、武警,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体协、俱乐部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五、参加办法:
1、每单位每项限报一个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8人。(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
2、比赛时必须持昆明市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驻昆证明到赛区验证。
六、运动员资格:
1、专业运动员(含集训、试训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退役运动员需满两年方可参赛。
2、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出俱的健康证明或健康体检表。
3、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1、根据报名队数,决定竞赛方法。8队以上采用分组循环,交叉决赛的办法进行比赛,8队以下采用单循环或双循环的办法进行比赛。
2、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2017—2020年《气排球竞赛规则》。
3、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并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4、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胜场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
5、若再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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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局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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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失分
八、报名及报到:
1、于2019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时将参赛人员电子及纸质报名表、相片(成年组参赛运动员需提交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二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及单位证明各一份)办理报名手续,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报名。如遇特殊情况经审查合格后,可做适当更改。
2、各队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者,在代表团总分中扣减10分。
3、各运动队于比赛时间前两天到赛区报到。
4、各单项裁判员报到时间按各单项裁判员聘请函执行。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前三名授予金、银、铜牌,并分别按第一名3枚金牌,第二名2枚金牌,第三名1枚金牌计入代表团金牌总数。按27、21、18、15、12、9、6、3计分。不足八队(含八队)减一录取。
十、体育道德风尚奖:
1、运动队:男女各评选1支队伍。
2、运动员:每队评选1名运动员。
3、裁判员:按5:1的比例评选。
4、工作人员:按5:1的比例评选。
十一、裁判员:
1、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指派。
2、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持有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气排球裁判员等级证书的裁判员担任,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经费:
1、参赛经费自理。
2、每队交报名费500元,个人参赛者交50元。
十三、申诉
1、申诉按《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则执行。
2、如需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并交纳申诉费500元后,方可受理。
3、各队若对裁判员的临场判断有异议,可在比赛结束30分钟内写出书面申述书并由领队和教练签字提交竞委会仲裁委员会。不接受口头申述。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