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射箭比赛(青少年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2019年7月18日—7月22日
二、竞赛地点:石林县巴江中学
三、竞赛项目:
(一)30米反曲弓
1、女子反曲弓:
⑴30米个人排名赛(36支箭)
⑵3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2、男子反曲弓:
⑴30米个人排名赛(36支箭)
⑵3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反曲弓混合团体
⑴30米混合团体淘汰赛、决赛
(二)反曲木弓组
1、女子甲组反曲木弓:
⑴18米个人排名赛(36支箭)
⑵18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⑶18米团体淘汰赛、决赛
2、男子甲组反曲木弓:
⑴18米个人排名赛(36支箭)
⑵18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⑶18米团体淘汰赛、决赛
3、女子乙组反曲木弓:
⑴18米个人排名赛(36支箭)
⑵18米团体淘汰赛、决赛
4、男子乙组反曲木弓:
⑴18米个人排名赛(36支箭)
⑵18米团体淘汰赛、决赛
(三)乙组直拉弓
1、女子乙组直拉弓
⑴10米个人排名赛(36支箭)
⑵10米团体淘汰赛、决赛
2、男子乙组直拉弓
⑴10米个人排名赛(36支箭)
⑵10米团体淘汰赛、决赛
⑶10米混合团体淘汰赛、决赛
四、参加办法:
1、以昆明市各县(市)、区为单位组队参赛。
2、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每个弓种(反曲弓、反曲木弓、直拉弓)甲组、乙组运动员,男、女各限报5人。
3、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乙组运动员,可以参加所有组别的比赛,但不允许兼项。
4、在市体育学校训练的适龄运动员经审查合格者,只能参加反曲弓项目的比赛。
5、省体工队正式队员及集训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五、运动员资格:
1、年龄规定。
(1)30米反曲弓: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反曲木弓组。男子、女子甲组反曲木弓: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男子、女子乙组反曲木弓: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乙组直拉弓: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昆明市竞赛运动员注册证。
3、参赛运动员必须在2019年5月31日前办理注册手续。
4、运动员年龄以单项规程和昆明市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年龄为准。
5、一名运动员在本届运动会中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6、运动员资格及交流以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补充通知为准。
7、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者。
8、比赛时须持昆明市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赛区验证。
六、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射箭协会审定的最新《射箭竞赛规则》。
2、运动员器材、弓箭自备,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着统一比赛服装参加比赛。
3、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如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取得的成绩。
4、运动员器材:⑴反曲弓组是根据新《射箭竞赛规则》规定使用的反曲弓器材执行,运动员可以使用反曲木弓参加反曲弓组的比赛;⑵反曲木弓为采用层压木质弓把,以及多层木质和玻璃纤维弓片组成的反曲木弓;⑶直拉弓为拉弦方向是顺着弓片弯曲的方法的器材。⑷所使用的箭根据《射箭竞赛规则》规定的器材使用。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1、单项(小团体):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并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队)不足八人(队)的项目,减一录取名次。
2、团体:录取前八名。按运动员在各单项比赛名次得分之合计算(男、女合算)。得分多者名次前列,得分相同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前列以此类推,不足八队减一录取。
八、体育道德风尚奖:
设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九、报名及报到:
1、于2019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时将参赛人员电子及纸质报名表、相片(成年组参赛运动员需提交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二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及单位证明各一份)办理报名手续,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报名。如遇特殊情况经审查合格后,可做适当更改。
2、各队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者,在代表团总分中扣减10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该项目的年度比赛。
3、各代表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道需征得赛区同意且经费自理。
4、裁判员于赛前前两天到赛区报到。
十、申诉:
1、申诉按《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则执行。
2、如需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并交纳申诉费500元后,方可受理。
3、申诉书报到后统一发放。
十一、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二、经费:
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自理,比赛期间费用经费由大会承担。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