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拳击比赛(青少年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2019年7月
二、竞赛地点:石林
三、竞赛项目:
按体重男子甲组设10个级别、男子乙组设4个级别、女子甲组设8个级别、 女子乙组设6个级别
1、男子甲组:(10块)
45kg级、 48kg级、 51kg级、 54kg级、 57kg级、
60kg级、63kg级、 66kg级、 69kg级、 +72kg级
2、男子乙组:(4块)
40kg级、45kg级、50kg级、+55kg级以上
3、女子甲组:(8块)
46kg级、49kg级、52kg级、54kg级、56kg级、
58kg级、60kg级、+63kg级
4、女子乙组:(6块)
40kg级、43kg级、46kg级、49kg级、52kg级、+55 kg级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二人,医务监督一人。
(二)每个运动员限报参加一个级别比赛;每单位每个组别中有一个级别可报两人(男子甲组11人、男子乙组7人、女子甲组9人、女子乙组7人)参加。
五、运动员资格:
1、年龄规定。甲组: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乙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昆明市体育学校适龄队员可回队参加比赛。
3、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包括心电图、脑电图、常规体检)。无证明者不得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2、甲组每场比赛为3个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乙组每场比赛为3个回合,每回合1分30秒,回合间休息1分钟。
3、不设种子选手;同单位选手在同个级别可分在上、下半区进行比赛。
4、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公布的最新拳击竞赛规则及经审定合格的器材。比赛拳击手套、头盔、护手绷带由比赛主办单位提供,运动员须自备护齿、护档、短裤及红、兰背心各一件。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个人:各级别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第三名并列)。计分办法为第一名9分;第二名7分;并列第三名每人5.5分。
(二)团体:取团体前八名(男女合计)给予奖励。按各单位在各级别比赛中录取名次的得分累计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八、体育道德风尚奖:
设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九、报名及报到:
1、于2019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时将参赛人员电子及纸质报名表、相片(成年组参赛运动员需提交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二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及单位证明各一份)办理报名手续,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报名。如遇特殊情况经审查合格后,可做适当更改。
2、各队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者,在代表团总分中扣减10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该项目的年度比赛。
3、各代表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道,提前报道需征得赛区同意且经费自理。
4、各单项裁判员报到时间按各单项裁判员聘请函执行。
十、申诉:
1、申诉按《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则执行。
2、如需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领队或教练签字并交纳申诉费500元后,方可受理。
十一、裁判、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二、经费:各代表队往返经费自理,比赛期间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