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摔跤比赛(青少年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2019年7月16-18日
二、竞赛地点:石林县
三、竞赛项目:国际式摔跤
1、男子甲组(古典式、自由式)级别:
48kg、55kg、63kg、69kg、74kg、80kg+
2、女子甲组:
48kg、55kg、63kg、69kg+
3、男子乙组(古典式、自由式)级别:
38kg、42kg、48kg、54kg、58kg、63kg、69kg+
4、女子乙组:
36kg、40kg、48kg、55kg、59kg、63kg+
四、参加办法:
2、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3人,男子古典式运动员20人,男子自由式运动员20名,女子运动员15人。
3、每名运动员限报一个项目的比赛,不得兼报,自己单位空缺级别的情况下,在其它级别上补报可报到2人。
4、各县(市)区、运动员可以进行交流,但必须双方代表单位同意并报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批准。
五、运动员资格:
(一)青少年组
1、年龄规定。男子、女子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女子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必须持有昆明市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方可报名参赛。
3、必须参加预赛出线的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
4、竞赛年龄:以运动员首次注册登记年龄为准,比赛时必须持昆明市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暂住证原件到赛区验证,如与昆明市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不吻合者以昆明市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为准,大于规定年龄不得参加比赛。
5、一名运动员在本届运动会中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加一个大项的比赛。
6、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应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和人身意外伤残保险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有异议者,单位出具保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健康、保险证明缺一者,不允许参赛。比赛期间伤病一切自理,组委会概不负责。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报到时提交相关手续。
(二)回队问题:
1、省外及各州(市)引进队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届运动会。
2、省体育运动技术职业学校的运动员可回原输送单位参赛。
3、市体育学校适龄运动员可回原输送单位参赛。
4、省体工队观察和集训及国家体育总局已注册的队员不得回队参赛。
六、竞赛办法:
2、参加决赛运动员以预赛报名为准不得调级,运动员受伤可同级别换人。
3、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公布的最新《国际式摔跤竞赛规则》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团体:录取前八名(男女合计)给予奖励,不足八名减一录取。
(二)单项: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并按9、7、6、5、4、3、2、1记分。(不足八名减一录取)。
(三)决赛中第一名不设并列(其它名次除规程规定允许并列者除外)
八、体育道德风尚奖:
设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九、报名及报到:
1、于2019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时将参赛人员电子及纸质报名表、相片(成年组参赛运动员需提交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二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及单位证明各一份)办理报名手续,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报名。如遇特殊情况经审查合格后,可做适当更改。
2、各队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者,在代表团总分中扣减10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该项目的年度比赛。
3、各代表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道需征得赛区同意且经费自理。
4、各单项裁判员报到时间按各单项裁判员聘请函执行。
十、申诉:
1、申诉按《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则执行。
2、如需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并交纳申诉费500元后,方可受理。
十一、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二、经费:
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自理,比赛期间费用经费由大会承担。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