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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青少年组)
发布时间:2019/7/12 16:39:21 来源:本站 阅读:

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2019721日—25

二、竞赛地点:石林县民族体育场

三、竞赛项目:

1、男子甲组:(19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距离为13.72米、栏高100厘米、栏间距8.90米);3000米竞走、5000米竞走。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标枪(700克)。铅球(5公斤)、铁饼(1公斤)、五项全能。

2、男子乙组:(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起跑线至第一栏距离为13.72米、栏高91.4厘米、栏间距8.70米);2000米竞走、3000米竞走。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标枪(600克)。铅球(5公斤)、铁饼(1公斤)、三项全能。

3、女子甲组:(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起跑线至第一栏距离为13米、栏高84厘米、栏间距8.5米)、3000米竞走、5000米竞走(个人、团体)。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标枪(600克)。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五项全能。

4、女子乙组:(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起跑线至第一栏距离为13米、栏高0.762、栏间距8米)、2000米竞走、3000米竞走(个人、团体)。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标枪(500克)、铅球(3公斤)、铁饼(1公斤)、三项全能。

四、参加办法:

1、各县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为单位组队参赛。

2、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甲组25人,乙组15人(男、女不限)。

五、运动员资格:

1、年龄规定。甲组:200411日以后出生至20051231日以前出生者。乙组:200611日以后出生者。

2、参赛者必须持昆明市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方可报名参赛。

3、必须在2019531日前办理注册手续的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昆明籍运动员(已代表昆明市在省体育局注册,且代表我市各县区在我市注册的云南省内运动员允许参赛),年龄以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年龄为准,若身份证年龄信息进行过更改的不得报名参赛。

5、一名运动员在本届运动会中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大项目的比赛。

6、运动员资格以及交流运动员以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补充通知为准。

7、云南省体育运动技术职业学院的适龄队员可回原输送单位参赛。

8、昆明市辖区以外的引进队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届运动会。

9、昆明市体育学校适龄队员可回原输送单位参赛。

10、须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所设项目运动者。

11、比赛时须持昆明市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赛区验证。

12、参加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该项目预赛,未参加预赛者不得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1、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各单位每项限报3人(含3人)。报全能项目运动员不得兼报其他单项,可兼报接力。

2、接力:每单位限报1队。

3、甲、乙组运动员不得跨组比赛。

4、跳高起跳高度在技术会上确认。

5、比赛所需器械由大会统一提供。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1、每单项按成绩录取前8名,并按97654321计分,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接力项目及全能项目比赛,双倍计分。参赛人数八人以下的比赛项目减一录取,参赛人数三人或三人以下项目不进行比赛。

2、团体:录取前八名,按运动员在各单项比赛中名次得分之和加破纪录计算总分(男、女合计)。得分多者名次前例,得分相同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前例,以此类推。参赛队不足八队,减一录取给予奖励。

3、回队参赛运动员必须取得单项前两名,方可双向录取名次及计分。

4、破纪录加分:破省纪录加计20分,破省青少年纪录加计15分,破市纪录加计10分;如一人同时破两项或三项纪录,按高一级加分。

5、决赛中第一名不设并列。

八、体育道德风尚奖:

设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九、报名及报到:

1、于20196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时将参赛人员电子及纸质报名表、相片(成年组参赛运动员需提交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二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及单位证明各一份)办理报名手续,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报名。如遇特殊情况经审查合格后,可做适当更改。

2、各队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者,在代表团总分中扣减10分,且不得参加下一 年度该项目的年度比赛。

3、各代表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道需征得赛区同意且经费自理。

4、各单项裁判员报到时间按各单项裁判员聘请函执行。

十、申诉:

1、申诉按《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则执行;

2、如需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并交纳申诉费500元后,方可受理;

3、申诉书报到后统一发放。

十一、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二、经费:

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自理,比赛期间费用经费由大会承担。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主办: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组委会
联系电话(传真):0871-6317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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